(二)深化落实服务保障机制,全方位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国防安全专项保护,就渔民违规养殖占用军事禁区的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作专题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联席会商后形成清理方案,督促清理渔民违规养殖海域300余亩。二是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专项行动,联合济南军事检察院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银行、医院等1000余处公共场所张贴军人优先标识;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磋商函,为87处英烈设施确立管理人,建立巡查巡护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城管、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职,推动拨付专项修缮资金150万元。三是运用跨区域协作和接续救助等方式开展涉军权益保障工作,协调发放救助资金、赔偿款等300余万元。四是切实畅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优待军人军属既是国家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对军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的褒扬。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政策文件,通过建立健全专业审判组织和审判管理机制,畅通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保障了涉军纠纷的依法高效调处、审理、执行。特别是将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基本生活保障类案件作为审执工作重点,为军属解忧、让军人安心。案例五是人民法院坚持高效优先执行的典型案例。执行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案件执结事了人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