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鞍山中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宋驰介绍,2023年以来,鞍山中院对辖区4家城区基层法院所有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管理模式:4家城区基层法院管辖的首次执行案件由中院执行局统一立案、统一发起网络查控,并集中对不动产、车辆、公积金等项目进行线下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分流至各基层法院执行实施团队办理,推动了执行工作提档增速。一年多来,鞍山两级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都在合理区间内运行,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2021年的82.8天下降到2023年的65.8天。目前,鞍山中院已将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纳入改革范畴,实现了全域覆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