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减轻、从宽情节,上海黄浦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发还各被害人。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湖北日报联合省司法厅开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司法行政新作为”专栏,聚焦武汉、宜昌、荆门、鄂州、黄冈、恩施六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展现司法行政系统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担当、新作为,以铿锵步伐和坚实行动为湖北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