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的过程中,寨岗法庭动员辖区瑶族“阿尔”(瑶族语言中指已婚女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随后推动成立“阿尔调解队”。为充分发挥网格员在诉源治理中的“前哨”“堡垒”作用,法庭还制定了“网格吹哨,法官报到”机制。此外,寨岗法庭在辖区共设置了3个法官联络站,35个村居全面覆盖法官联系点,所有行政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每个村至少培育了1名“法律明白人”。“我们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走好群众路线,落实派出所主防,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小事不出镇,矛盾早发现早解决,把防范做到最细微处。”旧州派出所教导员田鸿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