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期间,能够与外界保持自由联络,或者被胁迫后又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一般不认定为胁从犯。曾惜律师指出,如果违反了保密条款,则该名实习生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如果该实习生明知泄露信息会对公司造成损害而故意为之,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但此事件对公司的警示意义更大,在互联网流量为王的环境下,公司如何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对商业秘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有效管理公司各类员工,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