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因美丽城镇建设需要,乡政府征收田某等7人房屋并与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承诺田某等人在协议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乡政府奖励每户3万元。然而积极配合乡政府工作自行拆除各自房屋后,田某等人并没有收到乡政府承诺的现金奖励。负责办案的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意识到,让行政相对人期待利益落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就对预付式消费的问题进行预警,并明确要求加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对预付式消费责任主体、合同解释、赔偿损失责任等问题作出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