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入职涉案公司前,王某、郑某系博世子公司制动助力系统部门工程总监、高级工程经理,负责智能助力器的本土化研发,对该技术负有保密义务。任职期间,二人合谋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储存于博世子公司的智能助力器样机。此外,郑某在任职期间还通过邮件外传、拍照存储等手段非法获取了智能助力器的图纸、客服技术文档等资料。戴先彪收下两笔贿赂共计150万元后,为掩盖犯罪事实,经与郑某某商定,以买卖字画的方式签订虚假买卖协议,通过看似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对抗组织审查。事发后,该幅字画经专业机构鉴定为赝品,评估价仅3000元,与150万元“交易价格”相差500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