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制约监督、强化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有机结合;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据悉,此次司法巡查重点检查了解被巡查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方面的情况;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开展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审判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