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恩施“土、硒、茶、凉、绿”五大优势产业及“一红一绿”等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与恩施州茶产业协会、相关行政部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对恩施部分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恩施玉露”茶叶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对恩施某实业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查处。2014年9月1日凌晨1时许,受害人刘女士和朋友夜宵结束后,独自徒步回家,当她步行到文笔路时,一戴眼镜的男子一直尾随着她,眼看要到家的刘女士赶紧加快脚步,当行至转交处时,男子见时机成熟,从后方冲上去抢她手上的红色手提包,心中早有提防的刘女士第一时间拽住了手提包,并同对方展开了拉扯,由于男女体力相差较大,男子暴力将刘女士打倒并将刘女士拖行六七米后,成功抢夺手提包并往青龙山方向潜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