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明确的“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行为人主观上必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间谍组织或者间谍组织代理人,仍接受其命令、派遣、指使、委托、资助为间谍组织服务,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不影响构成间谍罪。其“任务内容”,不限于收集、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也包括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介绍、报备、策反相关人员,以及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指令,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或者作为内应力量长期潜伏等。(六)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或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主办检察官作出决定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前,应当组织办案组检察官进行讨论或者听取办案组其他检察官意见,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