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锁换好了,这是新钥匙,请收好!”7月3日,家住江津区圣泉街道锦绣新城的黎女士从开锁员手中接过新锁钥匙,连连称谢。十多分钟前,黎女士回家时发现忘带钥匙,焦急之际,她想起民警曾经宣传通过二维码门牌可以找到公安备案开锁店。于是,她立即用手机扫描门牌上的二维码,点击“便民服务”的“开锁业名录查询”,迅速联系上了离自家最近的开锁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