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拍卖不是最优解,执行法官决定从“盘活”该房产工程项目的角度想办法。但是,30起案件涉及多名当事人,仅仅依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显然无法有效解决问题。为此,榆林中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对接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住建局等单位,联合案件当事人召开座谈会10余次,几经商讨、多方研判,法官提出引进第三方公司开发被执行企业名下国有建设用地房产工程项目的方案。几年前不是这样。那时候,办理竣工验收,需要企业自己联系规划、消防、人防、档案、住建等多个部门的验收人员。之前办理过相关事项的厦门某企业负责人说:“往往需要拿到上一个部门的批文后,下一个部门才能进行验收。材料更是不知道交了多少份――申请表、测绘图、竣工图等等,许多材料还得根据每个部门的标准制作成不同版本再提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