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至11月,李某某作为T公司营销部副部长,安排王某某联系胡某某所在公司,撰写H公司产品使用低劣配件的虚假负面文章20余篇,经李某某、王某某审核后,通过自媒体在互联网上发布。文章发布后,李某某安排王某某联系他人编写负面评论,经王某某等审核后,组织“网络水军”进行发布,并通过互评、点赞等方式保持热度。7月24日,内蒙古检察机关上线运行检务督察业务管理平台。该平台将全部督察业务进行信息化梳理整合并集合到一起,实现了数据智能化分析、业务信息化运行、事务精细化管理的建设目标,具有智能、集约、高效、规范的显著特点,实现了全区三级院检务督察业务全流程信息化处理,搭建了全新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是新时期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检务督察工作模式新变革、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内蒙古检务督察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对服务保障地区检察工作大局,对更好贯彻落实院党组决策部署具有重大意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