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于2023年5月29日作出书面回复,7个在建工程项目办理取水许可并安装计量设施,补缴水资源费4.5万余元,1个工程项目拆除取水设备。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以下简称区建设交通局)、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实地检查在建工程项目52个,包括前述7个工程项目在内的27个工程项目办理取水许可并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对违法情形严重的2个工程项目罚款4万元。2020年,太原市基本实现对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4年来,太原又对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扩容。目前,太原市每天处理112万吨污水,处理后的达标尾水有80多万吨排入汾河。“这对实现让汾河‘水量丰起来’的目标起了很大作用,对污水处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主任潘会友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