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一头连着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2019年,最高检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在化解群众急难愁盼过程中,我们系统分析行政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的原因,总结办案经验,在全国率先探索形成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机制。”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该机制按照“争议提出—调查核实—监督促和—多元化解”的流程和步骤,根据案件不同情况灵活选取不同的方法分类处理,推动诉源治理。同时,制定配套措施,为常态化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提供制度保障。2022年3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率先从省级地方立法层面授权检察机关开展涉营商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对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2023年,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率先把行政检察监督纳入“福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体系”,将行政机关对涉营商环境检察建议的回复率、采纳率、整改率等五项指标,列为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