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贺荣、陶凯元、马世忠、刘海泉、杨万明、沈亮、刘贵祥出席报告会。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主持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及部分干警,地方三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地法院分会场参加学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