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要》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活动中,发现案件涉及活体野生动物,需要收容救护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报同级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应当移送检察机关。“味道很好,又鲜又香。”“很好吃,参加活动还准备买几只带回家。”备受现场参与者好评的盐焗鸡,正是当地企业利用优势产业资源,不断创新激活消费市场活力的缩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