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提升专题询问效能的重点仍然是提升专题询问的监督思维。”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建言,应明确专题询问、询问、质询三种口头监督方式的区别及适用范围,合理运用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报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等不同的监督方式,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升专题询问选题的科学性,丰富专题询问的会议方式、合理安排议程时间,加强提问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扩大专题询问的适用范围等。据统计,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带头,以公开听证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参与。通过持续努力,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2.7万件,同比下降4.3%;重复访比例27.3%,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