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参加(奥运会),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比赛或许会有压力,但站上奥运会的舞台,也算是一种成功。我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参赛。”在巴黎奥运会上摘得银牌,或许张之臻自己也未曾想到过。对此,王先生(乙方)与出租车公司(甲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中是如此约定的:“为保证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车辆财产不受损害,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交付风险保证金。”合同第十二条约定了可以协商合同终止的情形,其中一项为:“乙方经上海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疾病诊断中心诊断,无法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可以协商终止合同。”合同另约定:“具有第十二条之行为,双方协议终止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虽然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协商合同终止的条件,然而正如原告王先生陈述的那样,上海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疾病诊断中心已被撤销,订立合同时因一直采用的是格式模板,所以公司也未作出更新,从而导致司机因身体原因的退出条款成为“一纸空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