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利用方式实现深层次变革。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积极发展节水产业,合同节水管理、节水技术推广、水效领跑者行动等取得显著成效。建立覆盖省、市、县的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基本完成重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暂停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比如,陕西省富平县坚持“四水四定”,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强化非常规水利用,率先推广“以电折水”,为破解西北典型干旱地区缺水难题提供有益探索。2014年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近一倍的情况下,用水总量总体稳定在6100亿立方米以内;与2014年相比,2023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41.7%、55.1%;农业用水效率持续提升,全国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下降至350立方米以下,在农业用水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实现灌溉面积和粮食产量稳步增加。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惩治结合,以惩促治,注重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纷纷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之智。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大案要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司法协作等方式,有力打击犯罪、防控金融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00余件8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800余件1500余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