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7月,在咸安区汀泗桥镇某涉案企业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较严重后果。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忠、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肖华带队深入汀泗某涉案企业开展走访,查看企业安全生产紧急预案、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作业风险点等,发现该涉案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方面的问题,于是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2022年4月20日,江西宜春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竞得位于宜丰县花桥乡含锂陶瓷土探矿权。2022年5月开始,矿业公司在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修建一条长约11.9公里的进矿道路,开挖植被面积达400余亩。因植被皆伐、山体坡度大,叠加汛期影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下游河水受到污染,100余亩高标准农田耕作层及20余处排灌设施受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