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漳州中院指导诏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王某高等人污染环境案。审理该案过程中,诏安县法院法官与聘请的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闽南师范大学教授黄旭光团队到涉案电镀作坊现场开展调查、取样等工作。为避免对外部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审判团队和技术团队确定以“异位淋洗+植物富集”模式来修复污染土壤,最终取得了较好的修复效果。这次尝试,也使该案成功入选《中国审判》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高景峰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了规范检察长授权检察官决定案件的范围,新的《若干意见》列举了比较有代表性的检察官办案职权,比如,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和对诉讼活动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组织收集、调取、审核证据,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等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