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涉事物业公司对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区域进行停车管理所取得的每车每月60元费用,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辩称每车每月60元的停车费用为其停车管理服务费,并非案涉小区的公共收益,缺乏依据,法院不予采信。故判决物业公司扣除25%的物业停车经营管理费用后,返还75%的地面停车收益,共计340余万元。如今,在一系列“妙招”治理下,辖区治安秩序持续平稳,经济发展态势良好。近日,法治时报记者走进藤桥派出所,跟随执勤民警的忙碌脚步,用笔尖和镜头,记录下那一件件让群众暖心、安心、放心的“夏日警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