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支持取证产品入册装机。推动取证产品进入大飞机批产供应链目录,对于符合条件的首台(套)产品,最高可按经核定合同订单金额的30%比例支持,单个产品支持金额最高达2000万元。(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7.加强园区企业便利化管理。在符合监管条件前提下,研究实施大飞机园重点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研究扩大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径予放行”政策适用口岸范围,促进园区企业内外贸联动。推动大飞机园企业统一实现属地高效服务保障。(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商务委、浦东新区、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