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昆山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先后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金主”闵某甲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六万元;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金主”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后勤主管闵某丙、诈骗窝点技术主管闵某丁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境内引流人员组织者谢某、闵某乙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境内协助引流人员胡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苏某等其他7名人员七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现判决已生效。据了解,该项目规划建设“四中心一基地”(展贸中心、数字贸易数据中心、培训孵化中心、“一带一路”结算服务中心、基地仓)五大功能板块,打造成一个集展示贸易、撮合贸易、数字贸易、人才培训、主体孵化、数字履约、外汇结算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贸易综合体项目。项目首期开发建成展贸中心一期、培训孵化中心、数字贸易数据中心和“一带一路”结算服务中心,共计约9000平方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