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漳州中院指导诏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王某高等人污染环境案。审理该案过程中,诏安县法院法官与聘请的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闽南师范大学教授黄旭光团队到涉案电镀作坊现场开展调查、取样等工作。为避免对外部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审判团队和技术团队确定以“异位淋洗+植物富集”模式来修复污染土壤,最终取得了较好的修复效果。这次尝试,也使该案成功入选《中国审判》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纠纷解决了,毛竹林也管护得更好了!”不久前,三明市尤溪县某村民委员会主任陈其熠高兴地与前来回访的尤溪法院法官黄文兴分享近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