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底,唐某某赴缅北地区,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先后加入多个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纠集、组织境内“跑分”人员和“卡农”,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转移资金提供帮助,其行为关联赵某文等60名被害人,涉案金额人民币173万余元。2023年7、8月间,唐某某知道自己被我国公安机关通缉,在诈骗窝点多次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表达回国自首意愿。2023年10月份,唐某某步行4日至云南省临沧市南伞口岸,入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地时间7月24日至26日,在赴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出席第二十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分别与吉尔吉斯斯坦总检察长阿桑纳利耶夫、俄罗斯总检察长克拉斯诺夫、塔吉克斯坦总检察长尤素福、白俄罗斯总检察长施维特、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长阿斯洛夫举行工作会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