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审查后认为,在扣减金乡县政府代东沃公司履行的债务金额后,截至2024年4月25日,金乡县政府在该案中剩余应履行债务数额(包括欠款本金、一般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1900余万元,扣除金乡县政府汇入的1339万余元,金乡县政府仍需继续履行剩余债务。故金乡县政府未履行完毕该院所作判决确定的义务,其请求撤销该院执行通知、驳回执行申请的理由不成立。8月2日,山东高院作出裁定,驳回金乡县政府的异议请求。波密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此前这里的水域一度被外来鱼种所“占领”。“嘎朗湖水流平缓,成为当地群众放生的重要天然水域,但放生的鱼种多为鲫鱼、鲤鱼、草鱼等,影响了本土鱼种的生存繁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