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机关协同配合,查明在逃的江某某系犯罪团伙“金主”,及江某某采取购买虚拟币、黄金、他人代持股份、基金等方式将诈骗资金“合法化”的事实,遂依法及时冻结、追缴涉诈资金、扣押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1.35亿余元。部分被告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祝芬芳是衢州湖镇人,游埠是她的外婆家。“我小时候经常来游埠,对这里很有感情。1998年我就外出创业了,在宁波做生意。这几年回到游埠,我发现老街变化很大,以前的老街比较冷清,来往都是本地人,现在的老街两边都是店面,一到节假日,全国各地的游客都会来这里走走逛逛。”祝芬芳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