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的过程中,寨岗法庭动员辖区瑶族“阿尔”(瑶族语言中指已婚女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随后推动成立“阿尔调解队”。为充分发挥网格员在诉源治理中的“前哨”“堡垒”作用,法庭还制定了“网格吹哨,法官报到”机制。此外,寨岗法庭在辖区共设置了3个法官联络站,35个村居全面覆盖法官联系点,所有行政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每个村至少培育了1名“法律明白人”。同时,为确保赛事的专业性和公平性,培养西藏本土攀岩裁判员,不断壮大西藏攀岩技术力量,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登山协会选派了多位具备丰富青少年攀岩赛事经验的裁判员担任重要岗位,并特别举办了2024年西藏自治区二级攀岩裁判员培训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