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强调,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万元以内(含1.2万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予以免税放行。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常务副会长、西藏佛学院院长珠康·土登克珠在毕业典礼上嘱托僧尼学员,藏传佛教的健康发展在于你们,要在不断提高宗教学识和道德修养的同时,学习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和胸襟。(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