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中,厦门海事法院直接采信台湾地区共同海损理算机构协助作出的报告,免除域外形成证据的核验手续,同时依据《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别除了该报告对防污清污费用、律师费等的认入,精准平衡保护了船方、货方当事人权益,确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共同海损分摊159694.33美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均主动服判息诉。“作为治沙人,我们要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像他那样做人、为政,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贡献力量。”国家林草局三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太青说,接续发展林草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