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王某某借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与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承建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发包的厂房围护结构工程。随后,王某某将所承包工程中的围护砌砖和钢筋制作及安装工程发包给李某甲具体施工,将所承包工程中的木工制模工程发包给李某乙具体施工,双方均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承包范围、承包方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合同签订后,李某甲、李某乙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近年来,荆门市创新打造多元解纷荆门新模式,实施‘四级’联调,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平安稳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荆门力量。”荆门市司法局负责同志介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