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检察人员不服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受理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三十日;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据了解,涪陵榨菜自1898年诞生并推向市场、走向世界以来,与欧洲酸黄瓜、德国甜酸甘蓝并誉为“世界三大名腌菜”。重庆涪陵区现有榨菜股份合作社197家,榨菜生产企业41家,形成了涪陵青菜头、全形榨菜、方便榨菜、出口榨菜四大系列100余个产品品种,产品销往全国各大中城市及县乡市场,并出口远销80多个国家和地区,带动涪陵及周边区县60万人增收致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