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对检察官助理实行分阶段培养训练。从事法律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拟作为检察官人选的人员,可以作为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进行培养训练,全面参与需由检察官亲自承担的各类办案事项,为将来遴选担任检察官后独立承办案件做好准备。经检察长批准,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在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时,可以在检察官就主要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言后,辅助进行举证质证、补充发表出庭意见、参与法庭辩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5部分32条,针对新形势下检察官助理队伍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健全完善检察职业体系,提出一系列加强检察官助理管理的新政策新举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