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对检察官助理实行分阶段培养训练。从事法律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拟作为检察官人选的人员,可以作为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进行培养训练,全面参与需由检察官亲自承担的各类办案事项,为将来遴选担任检察官后独立承办案件做好准备。经检察长批准,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在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时,可以在检察官就主要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言后,辅助进行举证质证、补充发表出庭意见、参与法庭辩论。4月7日,吉林白城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飙车”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经查,4月7日,佘某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在通榆县东北鑫城附近实施“翘头”等危险骑行行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佘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