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项重大原则中,首先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改革推进到“深水区”,需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做“铺路、架桥、造船”的工作。没有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就会失去主心骨和方向。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历程,都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各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才能最大限度凝聚推进司法改革的合力。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结合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际,结合司法改革工作实际,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增强对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的理性认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入脑入心,形成日用而不觉的习惯,在各项工作中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秋冬之际,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主办的“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再次走进高校,政法实务专家走上讲台,深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实践,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根据此项工作安排,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先后于2020年12月14日和12月16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授课并与大学生互动答问,回应当代大学生的法治关切,深入探讨中国法治问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