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理论研究是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基础。这项工作每一位法官都是责任主体,相关研究单位更是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须正视审判理论供给上的不足和差距,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中国国情,把握司法规律,掌握科学方法,携手各方力量,深耕耘广挖掘,努力开创审判理论研究工作新局面。聚焦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深化研究。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必将极大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调动干部队伍主动性积极性。科学的审判管理一定是动态的审判管理,必须把总结、研究、完善工作融入日常。持续深化对管住“案”的规律性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反复强调,管住“案”是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法院的一切管理工作都要紧扣审判这个中心,都要落到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上。要围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6项指标的功能作用、指标变化趋势等加强分析研究,为指标不断优化调整完善,更实更深发挥引领作用提供有力指导。同时,对指标体系运行过程中层层加码、盲目追高、数据造假等“反管理”现象要紧盯不放,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促推科学管理不断做实、落实。持续深化对管住“人”的规律性研究。强化对“案”的管理,必须做实对“人”的管理和全员绩效考核,切实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做实以事察人、知事识人。要围绕不同岗位人员考核标准的设置、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加强理论研究,促进优化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以科学考评机制激励法官和广大司法人员知责明责、担责尽责,更加积极能动履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