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这是东莞法院灵活调整重整方式、为濒危企业纾困解难的生动实践。东莞法院制定破产重整标准及工作指引,积极探索预重整制度,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打好“自主经营”和“司法监管”组合拳,为“病企”把脉开方提供司法支持,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的救治功能,帮助陷入困境但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燃生机,有效实现债权人、债务人、职工等主体的多方共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