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审理过程的深入,双方又因为施工中多次增加的工程量引发更大争议,在多次组织当事人和鉴定机构勘查现场后,王硕分析道:“双方分歧问题有增无减,即使在鉴定后以判决方式结案,暂时搁置未进行鉴定的部分也可能继续产生衍生诉讼。”在创新发展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方面,人民法院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国四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从2014年134个持续增长至2023年2813个。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机制,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高效协同。同时,引入专业人才辅助案件审理,破解生态环境鉴定、评估、修复等实践难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