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文某与周某离婚,约定由父亲文某抚养女儿文某甲(6周岁)并承担全部抚养费。2022年初,文某因失业致经济窘迫,多次和周某协商变更抚养费承担方式未果。同年6月,文某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抚养费,经法院多次调解,周某以离婚协议已有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经文某甲申请,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为督促周某主动承担抚养义务,检察机关开展督促监护过程中多次释法说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周某转变思想,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周某自2022年7月每月向文某甲支付生活费,负担相应比例的教育、医疗费用并主动进行探视、陪伴。比如最简单的一个案例,报道里有位妈妈吐槽,以前他们一家人喜欢喝瓶装的鲜奶,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他们不得不改喝盒装的牛奶。那么,既然都是为了环保,可不可以允许孩子收集瓶子呢?连这最基本的变通都没有,教育实践方式的僵硬,也着实令人诧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