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调,事实上,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1971年第26届联大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一是着力增强政策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对于一些必要的政策调整,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处理好存量与增量的关系,政策的酝酿、颁布与实施要有一定提前量,给相关企业的调整留下必要、合理的过渡期。同时,要尽可能明确各项政策调整的规则、程序、细则,减少调整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增强政策调整的可预期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