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常委委员、地方、部门、社会公众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加大对各类新型洗钱风险的监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机关发布洗钱风险指引,及时监测与新领域、新业态相关的新型洗钱风险。二是增加规定反洗钱监测分析机构健全监测分析体系,提升反洗钱监测水平。三是增加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关注、评估新业务等带来的洗钱风险,根据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洗钱风险。10年来,三地司法行政系统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整体框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协作不断深入,形成了“政策协同、工作联动、机制对接、信息互通、资源融通”的工作格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