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毒舌”“怼粉”出圈的网络红人越来越多。与普通网民相比,公众人物的言行对社会的影响又将如何被法律考量?“公众人物因身份容易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具有吸引舆论的特质,使得社会对其评论具有全方位、多角度、纵深性、持久性的特点,其亦有更多的机会通过媒体对相关报道或评论加以澄清。”朱晓燕强调,公众人物对于其公开发表的言论更应该谨言慎行,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突破道德底线。同时,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公众人物应对公众的批评言论负有更高的容忍义务。据介绍,最高检曾于2015年9月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此次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在此前文件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介绍,意见对“权”和“责”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作了细化。在职权配置方面,既明晰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又明确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职责范围;在责任落实方面,既明确司法办案职责,又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意见还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专章规定了“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