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表示,商家通过给予不同形态的利益来引导消费者给出好评,看似“互惠互利”,实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构成了对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网购时,消费者往往依赖用户评价所传递的信息来作出决策。商家通过利益诱导消费者,会影响商品和服务的正常评价,使得评价本来所具有的展示商品服务体验的功能被消解,误导潜在消费者。”为真正做到纠纷一次性解决,王硕从情理与法理入手迅速推动案件进展:一方面,积极组织双方对无争议的事实进行梳理固定,逐步缩小存在争议的工程量;另一方面,又以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事实基础为切入点,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以便后续继续合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