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常委委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对公民的权利影响较大,应当进一步规范实施程序,完善救济渠道。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修订草案相关条款作出修改:明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以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的,应当书面告知诊断或者判定结果和依法应当采取的措施。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张燕生在主旨发言中指出,“在新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变化下,由数字化和绿色化组成的‘新两化’转型已成为当下中国出海企业应对全球产业链转型的主要策略之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