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我们以生态环境案件专门化办理的方式,充分发挥跨区划检察机关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机关属地管辖一体履职的机制优势,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强对土地资源司法保护,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办案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机关的协调联动,以‘我管’促‘都管’,形成保护耕地资源监管合力。”西安铁检分院副检察长王文宾说。然而,这一方案遭到了债权人的质疑。榆林中院和所涉辖区法院又多次召开债权人会议,耐心细致地对各债权人一家一家讲法理、摆事实、做工作,向债权人阐明这样的处理方式是为了促进民营企业恢复发展、维护债权人胜诉权益和企业员工合法权益。最终,债权人同意由第三方公司代替被执行企业偿还部分借款后,解封该宗土地进行投产,待项目完工后清偿全部债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