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到案后曾辩解其下载前未打开具体文件夹,不知文件夹内系公民个人信息。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把握案件细节,通过自行补充侦查,驳斥吴某的辩解。一方面,通过仔细审核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文件发现,相关文件夹名称为“**学籍”“身份证”“姓名 手机号码”等,从文件名即可以看出文件内系公民个人信息;另一方面,全面调阅吴某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其曾将数据截图发送给他人。据此认定吴某的辩解与客观证据明显不符。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编纂委员会主任张耕,中纪委原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黄树贤,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编纂委员会顾问江必新,民政部原副部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书记、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陈虹,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编纂委员会顾问王其江,第七届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苏士澍,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画院名誉院长、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会长韩亨林等出席会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