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木欢称,2014年,他当选南湖村村委副主任以及南新村小组组长时,很多村民反映没有厝地(指宅基地)建房,要求召开村民大会分配宅基地。于是,南新村召开了村民大会,大家同意将村后面的“地龙埔”平整为宅基地,盖房村民每户上交18000元作为厝地金给村小组搞公益事业,共有65户报名参加抽签。之后,部分村民认为抽签不公平,此次抽签作废,集体建房一事搁置。2024年6月27日,陆丰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撤回对陈木欢、陈某彬的起诉。当天,陆丰市法院裁定准许陆丰市检察院撤回对陈木欢、陈某彬的起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