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总目标一以贯之,为的就是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近年来,辽宁沈阳法院主动将多元解纷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探索出一条“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诉源治理的新路径,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基层矛盾化解“桥头堡”作用,主动融入“三零”创建,通过加大诉前调解力度,让大量小微纠纷得到就地化解,收案量明显下降。详情